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4日,东阳光(60067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7.7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近日取得中国光大银行(HK6818)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光大银行(601818)东莞分行承诺提供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回购股票,贷款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3年,承诺有效期为自承诺书出具之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