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9日,长鸿高科(605008)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11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五人为非独立董事、一人为职工代表董事、三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亭全先生、陶钱伟先生、王静侠女士、白骅先生、张超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顶立先生、孟鸿诚先生、张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