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600015)股份有限公司因反洗钱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120万元,另有四名负有责任的员工分别被罚1万元至2万元。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于10月16日公布了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银罚决字〔2026〕63-67号。
处罚决定书认定,华夏银行(600015)有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在2026年6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相隔四个多月才对外公开。
这两项义务都与反洗钱的第一道防线有关。客户身份识别要求银行在开户、办理业务时核实客户身份,弄清资金来自哪里、去向何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则是银行把异常资金情况上报监管部门的渠道。前者出问题,资金来源就难以查清;后者不到位,可疑线索就无法及时进入监管视野。
央行还对四名员工作出处罚。个人业务部的李某,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2万元;法律合规部的张某辉、零售信贷部的许某棋、普惠金融部的胥某国,因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分别被罚1万元、2万元和2万元。机构和个人合计罚没127万元。
这张罚单并非华夏银行(600015)今年唯一的处罚。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汇罚〔2026〕30号),华夏银行(600015)因多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没款合计1050.47万元。外汇局认定的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收付时未对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涉及七类问题。
把两张罚单合起来看,1050.47万元加上央行的127万元,共计1177.47万元。反洗钱与外汇两个领域的处罚接连出现,说明银行的合规管理在多个环节同时存在问题。
经理人杂志统计,华夏银行(600015)年内被罚次数不下12次,累计被罚没超过2300万元,违规问题集中在贷款“三查”不尽职、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方面。这一统计的覆盖范围和口径未见官方公开数据加以印证,应以该杂志的统计为准。
与合规压力相伴的是经营数据的变化。据经理人杂志报道,华夏银行(600015)上半年营业收入513.08亿元,同比增长12.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5亿元,同比下降18.35%。收入增长而利润下滑,意味着成本或风险支出有所增加,具体原因还需要看银行的财务报告。
对于一家资产规模接近5万亿元的股份制银行(884250)来说,监管处罚金额本身并不大,但处罚指向的是内控体系的运行质量。央行这次对机构和个人同时处罚,也把责任落实到了具体的岗位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