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0日,鑫宏业(301310)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HK1988)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鑫宏业(301310)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