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提起建设工程诉讼,追讨工程款8772万元

2026-10-21 18:35:20
来源:财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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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10月21日,园林股份披露重大诉讼公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6年10月20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原告园林股份及浙江金华市顺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被告将颖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南湖历史文化景区工程(第一标段)发包给原告,并约定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并支付工程款,结算后付至97%,质保期满后余款无息付清。原告提交结算资料后被告迟迟未审定。经核算结算价应为289,737,077.09元,原告已收202,015,931.84元,被告尚欠87,721,145.25元未予支付。 3、涉案金额87,721,145.2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3%。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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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园林股份(605303)(605303.SH)披露重大诉讼公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6年10月20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园林股份(605303)及浙江金华市顺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被告将颖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南湖历史文化景区工程(第一标段)发包给原告,并约定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并支付工程款,结算后付至97%,质保期满后余款无息付清。案涉工程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阶段工程竣工验收,2022年1月4日竣工验收,2024年1月4日质保期届满。原告提交结算资料后被告迟迟未审定。经核算结算价应为289,737,077.09元,原告已收202,015,931.84元,被告尚欠87,721,145.25元未予支付。

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工程款87,721,145.25元及暂定利息8,011,979.01元,暂合计95,733,124.26元;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承担诉讼及鉴定费用。

涉案金额87,721,145.2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3%。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判决及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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