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1日,恒光股份(30111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纳米硅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恒曜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纳米硅材料项目,项目产品为气相二氧化硅,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1日,恒光股份(30111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纳米硅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恒曜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纳米硅材料项目,项目产品为气相二氧化硅,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