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高管,合计被罚2800万元!*ST清越欺诈发行案持续追责

2026-11-01 11:37:36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臧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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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ST清越因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被罚1.72亿元。公司4名责任人收到罚单,合计被罚款2800万元。证监会同时对相关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违法事实包括编造虚假内容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4名责任人在*ST清越欺诈发行及上市后财务造假中,均未勤勉履职,构成直接主管或其他直接责任。 3、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对高裕弟罚款450万元,穆欣炬罚款500万元,张小波罚款300万元,吴磊罚款150万元。同时,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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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退市危局的*ST清越(688496)又有新动向。

因为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ST清越(688496)(688496)半个月前被罚1.72亿元。近日,公司相关责任人也收到“罚单”。10月30日晚,公司公告显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高裕弟等4名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罚款2800万元。证监会同时对相关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当事人涉及两项违法事实。其一,*ST清越(688496)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ST清越(688496)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

其二,*ST清越(688496)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ST清越(688496)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ST清越(688496)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该金额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证监会认定,4名责任人在*ST清越(688496)欺诈发行及上市后财务造假中,均未勤勉履职,且不同程度参与、知悉或放任违法行为,构成直接主管或其他直接责任:

高裕弟(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在《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上签字背书,却知悉并参与虚假销售芯片,决策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并主导补缴税款事项却不督促会计处理和披露;对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显示模组等问题亦未有效把关。

穆欣炬(时任常务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总经理)是造假链条中的核心执行者——组织、策划并参与虚假销售芯片,知悉并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决策或知悉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其分管的销售部直接负责显示模组业务,却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视而不见”。

张小波(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身处财务和信披双核心岗位,知悉虚假销售芯片、少计存货跌价准备等情况,并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但作为财务负责人,既未盯住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也未及时就补缴税款做会计处理与披露。

吴磊(时任监事会主席、销售部总监)本应履行监督职责,反而组织、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并知悉虚假销售芯片;管理销售部期间,同样未能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保持基本关注与监督。

综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

针对欺诈发行违法行为,对高裕弟罚款450万元,穆欣炬罚款500万元,张小波罚款300万元,吴磊罚款150万元;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高裕弟给予警告并罚款450万元,穆欣炬给予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张小波给予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吴磊给予警告并罚款250万元。

两项合并后处罚决定如下:

  • 对高裕弟给予警告,并处900万元罚款;

  • 对穆欣炬给予警告,并处900万元罚款;

  • 对张小波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

  • 对吴磊给予警告,并处400万元罚款。

同时,证监会结合4人违法情节,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高裕弟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穆欣炬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小波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吴磊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制作: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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