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3日,阳光照明(600261)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10月28日、10月29日和10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3日,阳光照明(600261)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10月28日、10月29日和10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