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合计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9月28日,青木科技(301110)(301110.SZ)发布股东减持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允宜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根据公告,吕斌与允宜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2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其中,吕斌直接持股19,845,000股(占比21.45%),允宜合伙持股8,400,000股(占比9.08%),允宜合伙间接通过吕斌持有公司股份2,030,000股。
本次减持计划显示,吕斌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71,20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67%),允宜合伙拟减持不超过304,800股(占总股本的0.33%),合计减持不超过2,776,000股(占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且减持计划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本次减持原因为股东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根据公告,吕斌及允宜合伙已作出多项承诺:吕斌承诺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包括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提前公告减持计划、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允宜合伙承诺在减持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锁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告同时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等不确定性,但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强调,本次减持为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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