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生育津贴与生育补助金申领细则 明确待遇标准与办理流程
据淮北市人民政府消息,近日,本市医保部门就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的待遇标准、申领方式及所需材料发布了详细政策问答。政策明确了参保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关待遇的条件、津贴计算标准及便捷的“免申即享”办理渠道。
一、生育津贴待遇与申领
(一)享受条件与待遇标准
1. 享受条件:用人单位按规定参保并连续缴费,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 女职工津贴标准:女职工可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符合政策延长60天产假的,增发2个月;剖宫产的增发半个月;多胞胎每多生一婴增发半个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产假工资由单位发放,不享受生育津贴。
3.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流产、宫外孕按妊娠时长计发,3个月内按1个月,满3月不满7月按1.5个月,7个月及以上按3个月。
4. 发放标准:按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
(二)申领方式
1. 申请: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待遇“免申即享”。异地生育的,需在下个结算年度结束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平台、邮寄资料申请。
2. 审核: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初审通过后如需纸质材料将电话通知邮寄复审。
3. 办结:审核拨付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三)办理材料
需提供出院小结、身份证、社保卡或一类银行卡、费用发票、明细清单等。计划生育手术需额外提供手术记录、B超单等医学证明。
(四)注意事项
线下或邮寄申报的材料需为盖章原件。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二、生育补助金待遇与申领
(一)享受条件与待遇标准
1. 享受条件:自2024年8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生产时处于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即可享受。待遇享受期与连续缴费情况挂钩,首次参保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
2. 补助金标准:按“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计算。
(二)申领方式与材料
其申请、审核、办结流程及所需材料、注意事项与上述生育津贴相关规定一致。
如需了解更多政策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0561-3023567。
原文:医保热点问答之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政策篇(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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