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小营盘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博发〔2026〕2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小营盘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小营盘营销服务部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依法依规做好该营销服务部撤销后的客户告知、存续保单服务等善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