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网易(NTES)支付(杭州)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给予警告,并处220.4万元罚款;两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处罚款合计6.9万元。
具体来看,网易(NTES)支付(杭州)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885942)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针对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20.4万元。
此外,网易(NTES)支付(杭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余某对公司违反数据安全(885942)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处4.5万元罚款;网易(NTES)支付(杭州)有限公司反洗钱中心朱某对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负有责任,被处2.4万元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网易(NTES)支付(杭州)有限公司 (曾用名:网易(NTES)宝有限公司) 为网易(NTES)旗下唯一支付平台,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资本2.7亿元,法定代表人刘庆生,由广州网易(NTES)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实控人为丁磊。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网易(NTES)支付曾因未按真实交易场景保存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首次被央行处罚。
2021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网易(NTES)宝有限公司(网易(NTES)支付)因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等违规行为,被处罚款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