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庭,富国基金因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起诉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2026-06-24 16:44:56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制银行--
证券公司--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婉

近日,一则金融机构间的开庭公告引发行业关注。

企查查显示,老牌公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国基金”)起诉中国光大银行(HK6818)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601818)南京分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9月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与市场常见的个人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存款纠纷不同,本案原被告双方均为持牌金融机构——原告是资产管理规模近两万亿的头部公募基金公司,被告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

公开资料显示,富国基金成立于1999年,是国内首批获准设立的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5.2亿元,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广州、成都设有分公司,并在香港、上海设有资产管理子公司。截至2025年末,富国基金公募基金管理规模达1.3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4%,其中非货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8885.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0.6%。

被告光大银行(601818)南京分行是光大银行(601818)设在江苏的省级分行。光大银行(601818)于2002年成为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的股份制银行(884250)。据光大银行(601818)2025年年报,该行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及证券公司(399975)客户资产管理托管、银行理财托管、养老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业务。报告期末,该行资管类产品托管规模达5.4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39%。

截至目前,公开信息尚未披露该案涉案金额及具体争议细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律师了解到,从公开信息来看,本案大概率涉及基金托管业务项下的存款账户资金往来,例如资金被错误划转或被不当限制。

“另一种可能是,银行作为代销机构因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存在过错。”上述律师进一步指出,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投资者,后进行内部追偿,但此类纠纷的案由通常不是“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也不排除法院立案时初步确定的案由,后续在审理过程中发生变更,这在金融类案件中并不少见。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