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间,国泰海通(601211)发布《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告披露,日前国泰海通(60121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海通(60121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13号)。
批复明确,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本批复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国泰海通(601211)表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