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凯盛新能(HK1108)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盛新能(HK1108)”,01108.HK/600876.SH)披露,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董事长谢军、总经理陈鹏、董事会秘书陈红照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相关违规行为已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显示,凯盛新能(HK1108)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7日,注册资本约6.46亿元,总部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是一家A+H股两地上市公司。公司隶属于中国建材(HK3323)集团,战略定位为其旗下新能源(850101)材料产业平台,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产品包括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前板玻璃(超白压花玻璃)和光伏双玻组件背板玻璃等。
据河南证监局查明,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已达到临时披露标准,但公司直至6月29日才补充披露,延迟超过50天。河南证监局要求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报告。
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预亏7.53亿元至8.9亿元,亏损同比扩大。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仅1.76亿元,而有息负债高达66.13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公司表示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将加强内控与信披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