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霓控股:控股股东PRG Holdings Berhad获委任临时司法管理人

2026-09-07 22:36:20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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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飞霓控股发布公告,涉及PRG Holdings Berhad提出的清盘呈请和司法管理命令申请。控股股东已提出申请,委任Baker Tilly Insolvency PLT的Andrew Heng先生及Ashvin Mahendran先生为临时司法管理人。法院已授出盖印命令,委任临时司法管理人,自2026年8月26日起生效。 2、董事会强调,控股股东为独立于公司及集团的法律实体,委任临时司法管理人仅涉及控股股东,并不适用于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有关控股股东的事态发展对集团的日常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集团的营运及财务状况维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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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霓控股(HK8480)(08480)发布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针对PRG Holdings Berhad(“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清盘呈请,以及控股股东向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提出的司法管理命令申请(“司法管理申请”)。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从控股股东于2026年8月19日刊发的公告中获悉,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吉隆坡)(“法院”)已将司法管理申请的聆讯日期定为2026年9月21日。

董事会进一步从控股股东于2026年8月24日刊发的公告中获悉,控股股东已于2026年8月13日向法院提出申请,待司法管理申请于2026年9月21日聆讯前,委任Baker Tilly Insolvency PLT的Andrew Heng先生及Ashvin Mahendran先生为控股股东的临时司法管理人(“临时司法管理申请”)。

其后,根据控股股东于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及2026年9月3日刊发的公告,法院已于2026年8月26日就临时司法管理申请授出盖印命令,委任Baker Tilly Insolvency PLT的Andrew Heng先生及Ashvin Mahendran先生为控股股东的临时司法管理人(“临时司法管理人”),自2026年8月26日起生效。

董事会谨此强调,控股股东为独立于公司及集团的法律实体。委任临时司法管理人仅涉及控股股东,并不适用于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有关控股股东的事态发展对集团的日常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集团的营运及财务状况维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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