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融监管: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东方资产山西分公司双双违规受罚

2026-10-25 14:05:52
来源: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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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公示了对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两家机构因信贷、资管业务合规失守被处罚,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追责。 2、罚单显示,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存在三项核心违规,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条款及审慎经营规则。监管部门对该分行及分支机构罚款160万元;任卫国、石丽、马骁骅受到警告处分,师国华、宋欣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2万元。 3、同日公示的另一张罚单,针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该机构违规开展非金股权收购,监管局对其罚款50万元,责任人王晨予以警告。 4、两起处罚均坚持“机构处罚到人”原则,打破“罚机构不罚个人”的惯性。山西监管局此次集中公示罚单,也是对区域金融机构的警示:信贷业务、不良资产业务不能重规模、轻风控。后续金融机构需要补齐内控短板,健全全流程风控体系,杜绝通道化、包装化的违规操作,防范资金脱实向虚,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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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公示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分别指向中国民生银行(600016)太原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两家机构因信贷、资管业务合规失守被处罚,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追责,释放出金融监管持续从严、压实主体责任的信号。

罚单显示,民生银行(600016)太原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存在三项核心违规:未按规定监督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保理融资贸易背景不真实;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上述行为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条款及审慎经营规则。监管部门对该分行及分支机构罚款160万元;任卫国、石丽、马骁骅受到警告处分,师国华、宋欣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2万元。

流动资金贷款管控、保理业务真实性核查,是银行信贷风控的基础关口。流贷资金本应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一旦违规投向固定资产投资,极易拉长资金期限错配风险;而保理业务依托真实贸易,虚构贸易背景开展融资,属于典型的信贷造假,会直接造成授信虚增、风险隐蔽化,暴露出该分行贷前核查流于形式、贷后资金跟踪缺位、内控流程未能落地。

同日公示的另一张罚单,针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该机构违规开展非金股权收购,并借收购非金融企业不良债权的名义,违规为债务人提供融资。监管局对其罚款50万元,责任人王晨予以警告。

作为地方资产管理机构,东方资产山西分公司的主业聚焦不良资产处置,该处罚直指AMC业务边界问题,警示资管机构不能借不良收购通道变相提供融资、突破业务许可范围开展股权类投资。

两起处罚均坚持“机构处罚到人”原则,既对机构处以罚金,也对直接责任人追责,打破“罚机构不罚个人”的惯性。近年来监管持续强调穿透式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金融风险防控关键主体,必须严守业务边界,把贸易背景核查、资金流向管控、业务范围合规落到实处。

山西监管局此次集中公示罚单,也是对区域金融机构的警示:信贷业务、不良资产业务不能重规模、轻风控。后续金融机构需要补齐内控短板,健全全流程风控体系,杜绝通道化、包装化的违规操作,防范资金脱实向虚,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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