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广发证券被责令改正 个别分析师在微信群传播不实信息
2025-10-09 14:23:48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广发证券--
证券ETF南方--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9日讯 广东证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对广发证券(000776)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发证券(000776)存在个别证券分析师在微信群传播不实信息的问题,反映出广发证券(000776)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基金(512900)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下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基金(512900)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发证券(000776)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原文如下:

关于对广发证券(000776)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广发证券(000776)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个别证券分析师在微信群传播不实信息的问题,反映出你公司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基金(512900)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下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基金(512900)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加强内控管理,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我局,我局将视情况对你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5年9月10日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涉企侵权举报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