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风险】灵康药业(603669)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

2022-06-29 13:30:53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6月28日,灵康药业603669)(603669)发布公告称,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陶灵萍,本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俊珂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据了解, 经查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控股)、关联方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益冠)、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陶灵萍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1月和3月分别向控股股东灵康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灵康益冠转账10000万元和5000万元,供其用于资金周转,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发生金额本息合计15149.38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及利息全部收回。

  (二)未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减预告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90万元,同比下滑5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25万元,同比下滑56.37%。根据相关规则,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达到业绩预告的法定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减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处罚说明如下: 对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陶灵萍、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俊珂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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