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表决通过,这些重点值得关注

2024-12-31 17:17:06 来源: 新京报

  12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条例》共7章48条,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北京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和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自动驾驶汽车在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助推北京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北京市率先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积累了丰富的地方实践经验。同时,随着北京市自动驾驶实践的不断深化,也面临着部分创新应用活动缺乏法律支撑的问题。

  《条例》明确自动驾驶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的角度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以更好平衡促进产业发展与保障首都安全的关系。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熊菁华介绍,市人大常委会这次通过《条例》,就是为了固化北京实践经验,解决制约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的突出问题,为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和规范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促进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产业实现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此次立法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宣示性、促进性和规范性并重的多功能定位和有限立法的工作思路,为企业开展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明确、可预期的制度规范,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规范管理、维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提供法律遵循和保障。

  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条例》明确自动驾驶工作的总体要求。在第一章总则中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和自动驾驶汽车的定义;规定了北京市鼓励自动驾驶汽车多种技术路线发展及融合,相关工作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原则;规定了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宣传自动驾驶汽车产品、技术和服务,政府应当支持行业组织和机构、媒体加强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明确了北京市推动与天津市、河北省等地区在自动驾驶汽车领域协同创新。

  《条例》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第二章技术创新中规定了北京市推动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链和产业链,支持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明确了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地方标准、测试评价和认证规范以及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要求,支持企业等社会主体参与标准制定、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和检验检测机构改造与建设;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措施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意见。

  《条例》从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的角度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在第三章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明确了市人民政府统筹确定和调整自动驾驶汽车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规定了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明确了市人民政府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相关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平台上传车辆运行数据;明确了北京市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建设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规定了北京市鼓励和支持地图测绘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探索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

  规定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对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条例》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第四章上路通行管理中明确了自动驾驶应用场景类型和推进工作要求;规定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活动的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明确了安全评估制度,为道路应用试点活动提供安全保障;规定了申请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的条件、程序;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期间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安全规范。

  《条例》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以更好平衡促进产业发展与保障首都安全的关系。在第五章安全保障中规定了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对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车联网软件提供、通信运营等相关企业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等网络安全管理要求,以及评估数据安全风险、保护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管理要求;规定了有关部门加强自动驾驶汽车风险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建立健全风险与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了涉及自动驾驶汽车测绘活动的规范要求和创新应用活动中购买保险的相关要求。

  解读1

  《条例》如何促进北京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国斌介绍,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已形成较好基础。自动驾驶汽车作为多技术交叉、跨产业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点布局方向。

  北京将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作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打造世界一流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重要内容,建成全球首个车路云一体化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成为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和“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双试点城市,在管理政策创新、核心技术攻关、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

  此次《条例》起草,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充分衔接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委政策规范要求,通过构建生态、鼓励创新、完善标准多措并举,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总则部分,《条例》提出“本市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市场主导、开放合作、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发展及融合”,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及总体方向。《条例》第二章,以专章设置方式,总计6条,从产业链生态构建、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数据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规定,为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发展营造积极、稳定的发展环境。

  此外,《条例》还首次提出支持打造测试评价体系,提升自动驾驶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测试评价和认证能力,为开展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支撑保障。

  解读2

  《条例》出台后,交通领域将如何推动落实?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宁表示,《条例》出台后,北京市交通委将从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应用场景实施、道路应用试点管理,以及落实法律责任等四方面推动落实。

  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北京市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改造现有路侧基础设施的方式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按照智慧交通发展规划和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规划要求,与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的设计和使用,应当考虑各种自动驾驶技术路线的需求。

  统筹应用场景实施方面,北京市支持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验证新技术、新场景、新产品、新模式,改善驾驶和乘车体验,提升出行便利和行车安全水平。交通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北京道路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分阶段、按区域开放重点应用场景,确定相关应用场景车辆的总量,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场景落地计划。

  道路应用试点管理方面,将制定关于运营主体、运营期限、运营车辆、从业人员等道路应用试点活动的管理办法。同时,《条例》加强全环节规范管理,明确了道路应用试点主体的管理规范,包括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营车辆日常维护检测、安全员培训管理、记录存储并报送运营信息等,以及上路通行期间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安全规范。将严格根据《条例》规定,加强道路应用试点行业管理,提升安全水平。

  法律责任方面,针对违反《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条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市交通委将根据规定执行。

  解读3

  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下一步将开展哪些工作?

  2020年9月,北京市率先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围绕“车、路、云、网、图、安全”六大要素,开展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关键技术验证。经过四年建设,已完成1.0、2.0、3.0三个阶段的迭代,实现了全市600平方公里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覆盖。聚集了30余家中外企业近千台各类自动驾驶车辆在示范区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等创新应用活动,累计测试里程超过3200万公里,占全国总测试里程的1/4以上。进行了八大类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包括智能网联乘用车、无人小巴、无人配送、无人巡逻、干线物流和自动驾驶环卫等。

  同时,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南站、亦庄火车站等重点场站自动驾驶接驳场景开放,京津塘高速自动驾驶干线物流场景全面打通。吸引了120多家自动驾驶汽车上下游企业,包括独角兽3家、小巨人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成为我国自动驾驶产业创新高地。

  经开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自动驾驶办主任王磊表示,《条例》主要是对示范区四年来的建设经验进行固化,为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应用提供更加清晰、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范。下一步,将按照《条例》规定,把示范区建设全面融入“双智”城市发展之中,深化探索以车路云一体化为切入的“双智”城市中国方案。

  王磊介绍,依托示范区现有政策体系,配合市经信局、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做好地方立法配套文件的研制。同时以特色政策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瞄准当前企业在创新发展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政策管理问题,加快推动示范区政策体系迭代完善,为企业在京发展提供便利稳定的政策环境。

  推动场景拓展更新。接续开展示范区4.0阶段建设,有序推动自动驾驶汽车驶入更大范围、更广阔的场景,为社会提供更安全、更高效、更舒适、更绿色的运输和出行服务,加快推动机场、火车站往返城区的接驳场景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旅游、环卫、物流、园区等特色场景建设,持续保持北京在国内头部示范区的领先地位。

  打造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根据《条例》规定,强化示范区云控基础平台、安全监测平台功能开发与服务保障,形成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推动自动驾驶汽车运行数据上传,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为自动驾驶汽车开展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支撑和保障。

  深化数据应用探索。基于多源数据融合的支撑,构建统一智慧交通和智能网联数据底座,推广智慧化线路规划、交通执法和信控优化,为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提供模板。利用车端、路侧八大类数据资源集聚优势,打造车路云数据利用产品体系,为提高自动驾驶系统开发效率、增强场景模拟仿真水平提供北京参考。

  解读4

  《条例》对推动“双智”城市建设有何促进作用?

  苏国斌介绍,国家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今年12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提出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建设,推动自动驾驶汽车普及应用。要求以智能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智慧应用场景为依托,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为自动驾驶汽车发展提供更好的硬件环境,助力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实现和应用推广。

  北京市作为全国首批“双智”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在智能化路侧设施建设、应用场景布局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自2020年9月启动以来,北京市已完成覆盖600平方公里的路侧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机场、火车站、副中心三大建筑等关键场景的自动驾驶接驳,为自动驾驶企业提供各类国际领先的基础设施支撑,助力车企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快速迭代发展。此外,北京市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汽车应用场景布局,依托“双智”城市建设已实现乘用车、自动驾驶小巴、无人配送车、干线物流等八大类应用场景全面示范、协同发展。

  苏国斌表示,此次《条例》起草,在地方立法中首次提出系统推进打造“双智”城市,支持开展多场景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特别是《条例》第三章,对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进行专章规定,提出系统推进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服务管理平台、通信网络及高精度地图建设,赋能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建设。通过在立法中对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予以明确规范,有助于下一步按照“需求牵引、统建共用”的原则,在全市更大范围、更广区域开展路侧设施分级分类建设,加快推进北京市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型网络基础设施、示范应用场景建设,也有助于充分利用数据资源,逐步完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为风险监测、交通管理和城市治理探索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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