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研究完善了市内免税店政策,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
二、现由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南京、重庆、合肥、南昌、昆明、杭州、郑州、哈尔滨等12家外汇商品免税店,以及现由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哈尔滨外汇商品免税店,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适用《办法》;到期未完成转型的外汇商品免税店,予以关闭,免税店原经营主体应当向海关申请终止经营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通知施行后不再设立外汇商品免税店。
三、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适用《办法》。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组织实施工作。《办法》施行2年后,财政部将会同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施行效果进行评估。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0人
- 每日推荐
- 股票频道
- 要闻频道
- 港股频道
- 吴清: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 突发!3家A股公司被证监会立案
- 央行主管媒体:“淡化总量、重视质效”对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意义更大
- 回购潮涌约1400家公司完成方案 已超去年全年
- 险资巨头发声!继续加大配置A股
- 抢抓消费复苏机遇 深市公司“组团”分享成长秘籍
- 6家沪市公司亮相行业集体路演
- 224家机构调研德赛西威 再融资计划引关注
- 深交所集中路演共话消费复苏新动能 “渠道”和“出海”成行业关注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