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风险】东莞银行道滘支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根据搜于特披露的消息:
最新公告日期 | 原告 | 被告 | 涉案金额(万元) | 进度 |
---|---|---|---|---|
2022年4月12日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 |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761.5022 | 一审判决 |
原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被告:搜于特(002503)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道滘支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院判决: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诉搜于特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粤1971民初18887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偿还贷款本金96,900,000元及逾期利息(暂计至2021年12月31日,利息为9,943,850元,后续利息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贷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2)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支付律师费242,250元;(3)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支付保全费5,000元;(4)被告马鸿对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债权本金800,0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马鸿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5)驳回原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对被告的影响有: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诉搜于特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诉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搜于特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如判决生效后,公司未能如期履行判决,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可能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资产进行处置。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执行情况如下:
20220412:2022年4月8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上述2个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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