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风险】*ST康美全资子公司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3460.59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3月17日,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被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粤52执217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460.59万元。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21日,注册资本为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魏海翔,经营范围:中药材(系未经炮制及药品标准或炮制规范允许初加工的中药材)(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中药材技术咨询、服务、研究利用;中药材现代化品种的研发;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煨制、制炭、蒸制、煮制、炖制、燀制、煅制);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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