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科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两项议案

2024-07-26 10:25:18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正在重整程序中的*ST金科000656)7月25日晚间公告,当天上午9:30,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简称“议案一”)、《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简称“议案二”)两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据悉,此次会议出席人员包括:已依法申报债权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公司债权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管理人代表及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等。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321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约为525.99亿元。

  本次会议分为九项议程,包括: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3.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4.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作《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说明》《评估机构工作情况说明》;5.管理人作《关于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的报告》并由债权人对议案一予以表决;6.管理人作《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并由债权人对议案二予以表决;7.回答债权人提问;8.管理人作《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9.相关人员作最后陈述。

  根据表决情况,议案一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3245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7.71%,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62.22亿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3.90%,超过二分之一。议案二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3131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4.28%,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约434.20亿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03%,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上述议案均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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